甲方(委托方):
**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**
地址:
**聯系人:**
聯系電話: __
乙方(服務方):
**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**
地址:
**聯系人:**
聯系電話: __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甲乙雙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基礎上,就信息咨詢服務事宜,達成如下協議:
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要求
1.1 甲方委托乙方就 __ 項目提供信息咨詢服務。
1.2 具體服務內容、方式、標準及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一《信息咨詢服務內容清單》。
第二條 服務期限
本合同服務期限自 _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 日止。
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
3.1 本合同信息咨詢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(大寫:_ 元整)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總額的 %,即人民幣 元;
(2)乙方完成全部咨詢服務,并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約定的最終成果文件,經甲方書面確認后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務費用,即人民幣 _ 元。
3.3 乙方收款前,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等額增值稅發票。
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
4.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咨詢服務,并對乙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議與要求。
4.2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、足額支付服務費用。
4.3 甲方應為乙方開展咨詢工作提供必要的背景資料、信息及便利條件,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、合法性。
4.4 甲方指定 __ 為項目聯系人,負責與乙方對接具體工作事宜。
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
5.1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服務費用。
5.2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,獨立、客觀、公正地提供咨詢服務,確保服務質量,并按時提交咨詢成果。
5.3 乙方應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及未公開信息予以保密,未經甲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5.4 乙方指定 __ 為項目聯系人,負責與甲方對接具體工作事宜。
第六條 成果交付與驗收
6.1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內,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咨詢成果文件(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報告、數據文件、分析圖表等)。
6.2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后 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驗收。如有異議,應以書面形式提出,乙方應在收到異議后 個工作日內進行修改或答復。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,視為驗收合格。
第七條 知識產權
7.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工作成果(包括但不限于報告、方案、數據、圖表等)的知識產權,自該成果交付甲方并經甲方支付完畢全部服務費用之日起,全部歸甲方所有。
7.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。如有違反,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,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8.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的,每逾期一日,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8.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、標準提交咨詢成果,或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約定,經甲方提出后仍無法達到合同目的的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,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,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。
8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,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%的違約金,并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8.4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,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,應承擔違約責任,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九條 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災、戰爭、政策變化等)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并提供相關證明,可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,雙方應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
11.1 本合同一式 份,甲方執 份,乙方執 __ 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合同專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1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、傳真、快遞等)送達對方以下地址。一方變更地址的,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,否則按原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。
甲方(蓋章):
**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**
日期: _ 年 月 _ 日
乙方(蓋章):
**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**
日期: _ 年 月 _ 日
附件一:信息咨詢服務內容清單
(注:此附件應詳細列明服務項目、具體內容、工作方法、成果形式、時間節點等,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)